一、常规合同审批流程 1.承办部门起草合同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合同电子档提交校长办公室法治与督办科审核; 3.法治与督办科审核后将法律意见反馈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与承办部门按法律意见修改完成后,承办部门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5.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6.校长办公室相关人员签署意见; 7.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8.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9.校长签署意见。 二、教学类合同审批流程 1.金额在10万元(含)以内的格式合同 (1)承办部门起草合同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意见反馈承办部门; (3)承办部门修改完成后,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5)分管教学校领导签署意见。 2.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的格式合同、对格式合同进行修改的合同、非格式合同 (1)承办部门起草合同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合同电子档提交校长办公室法治与督办科审核; (3)法治与督办科审核后将法律意见反馈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与承办部门按法律意见修改完成后,承办部门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5)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6)校长办公室相关人员签署意见; (7)分管教学校领导签署意见。 三、采购合同审批流程 1.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货物、服务等采购合同 (1)承办部门起草合同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合同电子档提交校长办公室法治与督办科审核; (3)法治与督办科审核后将法律意见反馈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与承办部门按法律意见修改完成后,承办部门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5)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6)校长办公室相关人员签署意见; (7)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8)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2.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的货物、服务等采购合同 (1)承办部门起草合同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合同电子档提交校长办公室法治与督办科审核; (3)法治与督办科审核后将法律意见反馈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与承办部门按法律意见修改完成后,承办部门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5)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6)校长办公室相关人员签署意见; (7)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8)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9)校长签署意见。 四、成人教育联合办学、继续教育合作办学、对外培训(含考试服务)等合同审批流程 1.金额在10万元(含)以内的格式合同 (1)承办部门起草合同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意见反馈承办部门; (3)承办部门修改完成后,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5)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6)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2.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的格式合同、对格式合同进行修改的合同、非格式合同 (1)承办部门起草合同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合同电子档提交校长办公室法治与督办科审核; (3)法治与督办科审核后将法律意见反馈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与承办部门按法律意见修改完成后,承办部门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5)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6)校长办公室相关人员签署意见; (7)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8)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五、工程项目合同审批流程 1.金额在10万元(含)以内的格式合同 (1)承办部门起草合同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意见反馈承办部门; (3)承办部门修改完成后,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5)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6)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2.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30万元(含)以下的格式合同、对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格式合同进行修改的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下的非格式合同 (1)承办部门起草合同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合同电子档提交校长办公室法治与督办科审核; (3)法治与督办科审核后将法律意见反馈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与承办部门按法律意见修改完成后,承办部门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5)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6)校长办公室相关人员签署意见; (7)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8)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3.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上的合同 (1)承办部门起草合同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合同电子档提交校长办公室法治与督办科审核; (3)法治与督办科审核后将法律意见反馈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与承办部门按法律意见修改完成后,承办部门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5)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6)校长办公室相关人员签署意见; (7)承办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8)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9)校长签署意见。 六、人事类合同审批流程 1.在职攻读博士、高层次人才引进、新进人员聘用等人事类合同 (1)人事处起草合同并审核后将合同电子档提交校长办公室法治与督办科审核; (2)法治与督办科审核后将法律意见反馈人事处; (3)人事处修改完成后,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4)校长办公室相关人员签署意见; (5)人事处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2.其他人事类合同 (1)人事处起草合同并审核后将合同电子档提交校长办公室法治与督办科审核; (2)法治与督办科审核后将法律意见反馈人事处; (3)人事处修改完成后,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4)校长办公室相关人员签署意见; (5)人事处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6)校长签署意见。 七、扶贫类合同审批流程 1.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对口帮扶、资助等扶贫类合同 (1)精准扶贫办起草合同并审核后将合同电子档提交校长办公室法治与督办科审核; (2)法治与督办科审核后将法律意见反馈精准扶贫办; (3)精准扶贫办修改完成后,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4)校长办公室相关人员签署意见; (5)精准扶贫办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2.其他扶贫类合同 (1)精准扶贫办起草合同并审核后将合同电子档提交校长办公室法治与督办科审核; (2)法治与督办科审核后将法律意见反馈精准扶贫办; (3)精准扶贫办修改完成后,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4)校长办公室相关人员签署意见; (5)精准扶贫办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6)校长签署意见。 八、科技类合同审批流程 (1)项目负责人起草合同并经项目依托单位负责人审查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2)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将意见反馈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修改完成后,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科技类)并由项目负责人、项目依托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九、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单独水电、室外污废水、绿化等零星维修、小型改造及水电应急抢修工程等维修改造合同审批流程 1.格式合同: (1)后勤管理处起草合同并审核后,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2)后勤管理处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2.非格式合同、对格式合同进行修改的合同: (1)后勤管理处起草合同并审核后将合同电子档提交校长办公室法治与督办科审核; (2)法治与督办科审核后将法律意见反馈后勤管理处; (3)后勤管理处修改完成后,填写《西昌学院合同报签表》并由起草人、审核人、负责人签署意见; (4)校长办公室相关人员签署意见; (5)后勤管理处办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