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院国际学生班教师在对外交往和对外教育中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国家安全,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教学质量,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发挥教师的潜力,活跃教学氛围, 组建一支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教师队伍,现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出以下教师职责。 一、外事职责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严格按照教育规律办事,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1. 严守机密,妥善保管党和国家的机密文件,严禁向国(境)外人员泄漏有关内容。秘密文件、资料和记有内部保密情况的笔记本,原则上不能携带出国(境)或带入有国(境)外人员出入的场所。如确属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的,应报经学院主管外事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严防失窃和遗失。 2. 涉外会谈和开展对外教育时不得涉及我内部机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专利权。不得私自向外方赠送、翻译、翻阅有关保密信息,以及未经正式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 3. 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如遇国(境)外人员发表有损于我们国家或学院利益的时言论或误解的问题时,应阐明国家、学院的立场或给予必要的解释。不做不利于国家或学院的事,不说不利于国家或学院的话。 4. 保持高度警惕,严防敌对势力、敌特分子和邪教分子的拉拢、引诱和胁迫。严禁向国(境)外人员索取财物或兑换外币,涉密单位和个人不许背着学院同国(境)外人员私自交往,不得为个人的目的主动和国(境)外人员拉关系,甚至与国(境)外人员合谋,弄虚作假,欺骗学院。 5. 注意培养自己具有国际主义精神和多元民族文化意识, 对来自不同国家、属于不同种族的人士均应平等友好对待, 不得嫌贫爱富, 严禁种族歧视。 6. 与国(境)外人员交朋友应讲究文明礼貌,热情友好,不卑不亢,以礼相待。注意要内外有别,不谈论政治敏感问题,不冒犯国(境)外人员宗教、文化及生活习俗上的禁忌。 7. 牢记“外事无小事”的原则,考虑工作周密细致。对国(境)外人员不越权许诺,不随意发表个人看法。涉外约会务必遵守时间,经上级批准答应为国(境)外人员办理的事情,须恪守承诺,及时完成,维护国家和学院的诚信形象。 8. 国(境)外人员赠送的贵重物品应婉言谢绝,实在难以拒收的须如数上交;严禁接受国(境)外人员赠送的金钱、有价证券或珠宝。 9. 应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外事工作的责任感,如发现境外人员有违反我国法律,条例,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言行时,要主动、及时向相关部门报。 二、教学职责 1. 热爱祖国,勤奋好学,爱岗敬业,关心集体,为人师表,做到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规范。 2. 严格按大纲要求认真备课,教案规范、详细、完整,讲课应突出重点、讲好难点、板书工整、发音准确,按时提交课程教学进程表(开课后两周内)、考试试卷(考试前两周)和考试成绩(考试后三天内);做好每周及学期末的辅导、答疑工作,确定并安排好答疑时间和地点。 3. 严肃认真地组织好每一堂课,要维护课堂纪律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课堂管理。狠抓学风;教学过程中要明确学生的责任与义务,规范学生的行为纪律,对学生的不当言行要予以制止;;学生成绩分配科学、合理、计算准确;作业安排适量,批改认真。 4. 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要有严格的纪律和严谨的学风;严格考勤制度,对缺课学生要询问原因,并及时通知外事处;准时上下课,不准拖堂或提前下课。停课、调课、代课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主管教学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并及时通知学生、调课后要及时安排好补课事宜。 5.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力提高教学效果;积极参与外事处组织的各项活动。 6. 积极配合班主任、外事处的工作,认真做好学院及外事处交给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