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
              

关于启动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受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年02月23日 点击率:  字体:增大 减小打印 】【 关闭

关于启动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受理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各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检索等信息将陆续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选派工作自选派指南公布之日起启动。

  一、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

  1.2025年起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生导师的申报时间统一为310331日,预计5月公布录取结果。

  2.高研访学博士后项目下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申报渠道和博士后申报渠道,申报时间统一为410430日,预计6月公布录取结果。

  3.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时间为910日,预计11月公布录取结果。

  4.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单位或个人联系渠道全年随时申请,每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每年均需国际组织提供岗位后发布,全年随时发布。

  5.其他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三、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四、其他事项

  1.如需咨询具体留学项目,可与相应项目主管联系,联系方式请登录国家留学网点击项目检索,按照留学国别和留学身份查询。

  2.申报学校或个人合作渠道的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请务必在项目申报前获得外方正式邀请函。

  3.从今年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高研访学博士后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含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个人制项目的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由受理单位——四川省教育厅负责。省厅受理时间和网报时间完全一致,网报结束后立即开展初审,请各申请人务必提前报送纸质材料至国合处。报名截止后,不接受任何延后提交申报材料。

  4.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等项目制项目的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由项目单位——西昌学院负责。

  5.国外合作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中的非通用语种人才支持计划、非通用语种师资提升计划等其他个人制项目的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仍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

  6.各教职工可下载附件《申请人申报步骤》查看详细申报流程。

  7.网上报名系统相关事宜可咨询国合处老师,电话:0834-2580106

  附件:

     1.《申请人申报步骤》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3.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222

         附件1:申请人申报步骤.pdf

         附件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docx

         附件3: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docx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办公楼

邮编:615000

联系电话:0834-2580001

网站维护:西昌学院网络信息中心

邮箱:dzb@xcc.edu.cn

蜀ICP备05008540号 川公网安备51340102000022号 版权所有(c)西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