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1日 作者: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字体: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关于早晚自习管理暂行办法
为响应学校关于学风建设的号召,学院“树先进班风,立优良学风”,引导广大同学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增强时间观念、自控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促进班风学风良性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大一、大二学生必须参加早晚自习,并严格遵守早晚自习纪律,由学院纪检部、学习部负责具体实施和考核。
一、在纪检部考勤完成后班级纪检委员或班长需对当次考勤情况进行签字确认。请假学生需出示请假条,如遇特殊情况未履行请假手续,需在一周内补上假条。
二、在纪检部考勤完后纪检委员或班长需对当次考勤情况进行签字确认。请假学生请出示假条,如遇紧急情况需在本周内补上假条。
三、早晚自习迟到、早退、缺席者,第一次扣除当月自习全勤分3分,以后每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四、自习过程中不得高声喧哗,保持教室安静,不得有干扰其他同学学习的行为。
五、每月早晚自习缺席达8学时给予院内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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