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四川民族山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按《四川民族山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评审办法(试行)》评审出 2017年度项目,经中心定审后报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立项项目见附件1),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项目主持人按照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和中心科研项目任务协议书(见附件2或在中心网站下载)的要求,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在一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将“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民族山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任务协议书”(签字后一式二份)、“四川民族山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管理联系信息”(见附件3)一并寄回本中心。
(二)我中心收到协议书和联系信息后,按规定划拨科研经费;同时,请项目所在单位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好配套经费;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三)请各相关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合理使用资助经费,确保取得预期成果。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四川民族山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四川民族山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立项通知 2017.06.2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