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图书馆图书减免逾期经费的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推广阅读,提高图书流通率,鼓励读者多读书,读好书,倡导读者体验图书馆的服务,我馆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制定对逾期还书、图书丢失的读者进行减免部分费用的方式。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借书逾期未还者应当自觉交纳逾期使用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交纳逾期使用费的读者,可按图书馆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减免。 1.学生 逾期使用费在20元以内的,原则上不予减免;逾期使用费在20-100元(含100元),由本人申请,可按20%标准进行减免,减免申请经读者服务部主任签字后,将申请单交工作人员处理;逾期使用费在100-200元(含200元),由本人申请,可按30%标准进行减免,减免申请经读者服务部主任、分管馆长签字后,将申请单交工作人员处理;逾期使用费在200元以上者,由本人申请,可按50%标准进行减免,减免申请经读者服务部主任、分管馆长、馆长签字后,将申请单交工作人员处理。 若遇情况特殊者,经本人申请,图书馆馆长审批签字后可以全部免收逾期使用费。 2.教职员工 逾期使用费在50元以内的,原则上不予减免;逾期使用费在100-500元(含100元),由本人申请,可按50%标准进行减免,减免申请经读者服务部主任签字后,将申请单交工作人员处理;逾期使用费在500-1000元(含1000元),由本人申请,可按60%标准进行减免,减免申请经读者服务部主任、分管馆长签字后,将申请单交工作人员处理;逾期使用费在1000元以上者,由本人申请,可按80%标准进行减免,减免申请经读者服务部主任、分管馆长、馆长签字后,将申请单交工作人员处理。 若遇情况特殊者,经本人申请,图书馆馆长审批签字后可以全部免收逾期使用费。 3.有图书遗失的学生或教职员工,可购置与原书相同版本的新书进行赔偿,同时按每册5.0元交纳图书加工费。确实无法买到原版的学生或教职员工可以依据图书馆《图书赔偿制度》规定进行赔款,遗失图书期间产生的逾期使用费可以按60%标准进行减免。若情况特殊可以全部免收。 西昌学院图书馆 2020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