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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0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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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快速有效获取学校信息,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西昌学院(网址:http://www.xcc.sc.cn)的网页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西昌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西昌学院(网址:http://www.xcc.sc.cn)的网页上查阅《指南》。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校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834-2581683。
     本校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法规、机构职责等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校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3.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校提出申请。本校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校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校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校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校申请获取的,本校将依照有关法律或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公开范围
     本校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西昌学院申请公开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西昌学院(网址:http://www.xcc.sc.cn)的网页上查阅上述目录。
     2.受理机构
     本校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西昌学院办公室(位于本校办公楼二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国定假日除外)每天上班时间;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兼传真)0834-2580001,通信地址西昌市马坪坝北工业园区大学路34号西昌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为615013,电子邮箱地址:xichangcollege@126.com。
     3.提出申请
     向本校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西昌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西昌学院(网址:http://www.xcc.sc.cn)的网页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校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a.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西昌学院(网址:http://www.xcc.sc.cn)的网页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电子邮件即可。
     b.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c.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d.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校提交书面申请。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本校收到申请后,将在接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校处理信息公开查询的有关申请的受理时限为接到申请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免于公开的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公开的,本校将在受理时限内告知申请人。
     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在答复前,本校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应交纳相关的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西昌学院纪委投诉。 监督电话:08384-2580008  电子邮箱:xichangcollege@126.com ,地址:西昌市北工业园区大学路34号  邮编:615013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凉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西昌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描述:
 
 
本人(单位)承诺所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所需信息用途
 
所需信息载体
□纸质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其他
获取信息方式
□自行领取   □邮寄   □阅看   □其他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不申请
申请减免费用的理由
 
     说明:
     1.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需要申请减免费用的,需同时提供相关困难证明。
     3.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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