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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学管理科工作条例(暂行)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1日     作者:资源与环境学院     字体: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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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学管理科工作条例(暂行)

  一、基本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三全育人”职责。

  二、目标任务

  1.负责教学任务下达、课表编排、学生选课及教学运行管理。

  2.负责学历考试及成绩管理,配合教务处做好各类非学历考试。

  3.负责教室教学资源管理。

  4.负责教学材料、试卷、毕业论文等的检查和管理工作,并完成同行评教、学生评教等教学评价相关工作。

  5.负责本科教学工程、教研教改项目的申报、建设与管理工作,协助完成各类教学奖励的申报工作。

  6.负责本、专科专业申报、备案、建设等工作,协助教研室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修订、招生专业的核定等工作。

  7.负责各类教学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8.做好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工作。

  9.做好学生学历管理的相关工作。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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